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0014349/2021-2443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市农机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10:08:26

7月12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以鄂农计发〔2021〕13号文件印发了《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湖北省方案》)。7月29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农机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全市新一轮补贴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

一、2021-2023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重点有哪些?

答:在支持六大农业重点产业链所需机具补贴,应补尽补。《通知》明确要求,按照湖北省2021-2023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3大类31小类,全市突出稳产保供和绿色发展,在补贴范围内,优先保障粮食和茶叶、食用菌、生猪、水果、黄酒、木本油料等六大农业重点产业链所需机具补贴,应补尽补。支持节能环保、精准高效、智能复式农机具、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及北斗终端在农业领域推广应用。推广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连栋温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成套设施装备新产品补贴试点。各地可结合本地情况,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所需和适用性强的机具开展补贴。

二、在补贴标准和限额如何规定?

答:《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的补贴标准和最高补贴限额执行,不得随意提高补贴标准、突破最高补贴限额。购机者根据省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各档次补贴定额自主议价。

《湖北省方案》对全省农机补贴标准进一步优化调整,补贴标准有升有降。   有升。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我省提高旋耕机、免耕播种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水稻插秧机、履带式拖拉机等品目中部分档次产品补贴标准,测算补贴额最高可达35%,其中,通用类机具的补贴额可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增长幅度控制在20%以内。     有降。对我省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旋耕机等产品逐步降低补贴标准,到2023年将补贴额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补贴标准可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网站《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查询。

三、补贴对象如何规定?如何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答: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购机者可通过省、市、县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网站,了解补贴政策及补贴产品、机具性能及补贴金额等信息。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持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购机者银行卡、实行牌证管理机具有关的牌证材料等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或通过“湖北农机补贴APP”申请补贴。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对购机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补贴申请审验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对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及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四、在便利购机者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湖北省方案》规定,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湖北农机补贴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全面实行补贴受益信息、资金使用进度实时公开,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定期发布各县(市)资金使用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推行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将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将公示时间由20天缩短至5个工作日,将财政部门兑付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让农民尽快享受政策实惠。

五、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湖北省方案》在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补贴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补贴机具核验制度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组织开展抽查核验。选取使用补贴资金量较大、违规风险较高的重点机具开展第三方机构抽查核验,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处理能力。三是强化违规行为联查联动。加强各级农业农村(农机)、财政部门对违规行为的联合调查处理工作,对发生较重或严重违规行为而被处理的农机产销企业,实行省际联动处理,从严整治突出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六、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哪新规定?

答: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8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执行。

2021年起,湖北省报废补贴机具的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和铡草机等7类机具。报废补贴标准方面:一是将履带式拖拉机(不含轻型履带拖拉机)细分为三个档次进行补贴。二是将4行及以上独轮乘坐式插秧机、喂入量≤0.5kg/s的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纳入补贴。三是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包含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