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经开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所在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有关部门审核,本批次有1位申请人符合公示条件,现对刘鹏辉同志入住人才公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或来电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联系单位:十堰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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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拟入住经开区人才公寓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所在单位 | 单位类型 |
1 | 刘鹏辉 | 硕士研究生 | 十堰东风三立车灯有限公司 | 规上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