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核聘用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体检公告

索引号
jjkfq/2021-30287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6日 10:56:14
发布机构
区组织人事部
文号

根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综合成绩已公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上午7:40。

2.地点:在十堰市文化广场集合(十堰市茅箭区市府路9号)。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保持手机开机状态,确保通讯畅通。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4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体检后,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体检集合时需出示行程码,如有境外、中高风险区(以9月4日及以后的划分为准)旅居史并前往十堰市参加体检的,需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附件: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2021年9月26日

附件: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