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2)负责起草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组织编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等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
(4)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5)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负责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定期通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8)依法承担区政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9)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0)推动全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
(11)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