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局

机构地址
湖北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东路118号十堰林安国际会展中心三楼(B区)
电话
0719-831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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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0日 17:13:00

【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卫生、工会工作、民政服务、养老服务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疾控、医疗机构。

(3)负责公共卫生服务和老龄健康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4)负责医疗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突发性事件的防控与处置。

(5)负责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和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协调文化场所、文化阵地、文化设施建设。

(6)负责总工会工作。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任务和决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和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等工作。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动员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承担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以及车城工匠获得者的推荐上报工作。负责指导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研究制订工会组织举办职工劳动福利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举办的职工劳动福利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女职工工作。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7)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拟订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办法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荣誉奖励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纪念活动。协调拥军优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宣传教育、职业培训、信息采集、信访接待等工作。

(8)负责民政事务。负责制定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积极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协助做好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地名管理等相关审核报批工作。

(9)协助铁路护路等工作。

(10)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民生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福利院),为公共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系统和数据库,负责对全区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的资金发放。负责慈善协会和救灾捐助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养老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等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幸福食堂、邻里互助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维工作。协调拥军优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做好教育、卫生、疾控系统职称评聘、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学籍管理、教师信息系统管理、教育年报、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审验工作。负责组织开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负责组织开发区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体育考试,配合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负责学校办学规范和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开展教育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专项督查,牵头做好课程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发挥福利院职能,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十堰市第五中学,为公共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订本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义务教育及教学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内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以及教学研究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东风 50 学校,为公共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订本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义务教育及教学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内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以及教学研究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东风铁路学校,为公共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订本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义务教育及教学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内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以及教学研究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马路小学,为公共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订本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义务教育及教学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内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以及教学研究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龙门小学为公共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订本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义务教育及教学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内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以及教学研究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白浪小学,为公共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订本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义务教育及教学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内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以及教学研究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实验小学,为公共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订本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义务教育及教学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内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以及教学研究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柯家小学,为公共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订本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义务教育及教学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内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教育以及教学研究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共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落实。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负责对生物性、社会性、职业性等因素所致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疾病预防、疫情控制、疫源地处理及卫生学评价等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村(社区)卫生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1)人民医院,为公共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急诊急救等工作。制定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医务人员继续教育、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做好本院内门、急诊住院病人的诊治工作。完善综合目标管理,负责对各科室的考核。负责对辖区村、社区卫生室的管理、培训、考核。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茂达花园幼儿园,为公共事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学前教育方针、政策,承担学前教育及教学管理等工作。负责幼儿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研究及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