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负责数字经济、平台建设和大数据管理工作;
(2)负责市场主体培育和拟定全民就业创业、质量强区和食品安全等总体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服务机构和政务服务大厅的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区内企业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5)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稽核、管理和发放工作,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医疗救助、异地就医等医疗保障政策,做好各类事项服务经办工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6)负责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的就业、创业、失业工作和政策解读;负责各类人力资源公共服务补贴的受理、审核、发放等工作;负责各项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查询、咨询服务、导办代办等服务;牵头对虚报冒领各项补贴、待遇资金的行为进行追缴。负责全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区内创业企业大学生创业实训、创业训练营、大学生创业引领等工作;负责各类大学生补贴和创业补贴的受理、审核、发放等工作;
(7)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安全"监管及登记、信用、价格、广告、网络交易等领域监管和执法职责。负责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质量强区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及标准化工作。负责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工作;
(8)负责开展已"下放"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配合做好市直相关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9)配合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10)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和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为区政务服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协助开展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负责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协调解决各部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有关问题,优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负责全区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全区大数据管理、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体系建设,承担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负责推进全生命周期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推进惠企政策落实;完善企业需求动态响应机制,协调解决企业在开办、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涉企跨部门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负责市场准入、社会投资建设和社会事务等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牵头组织实施所辖行政审批涉及的图审、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配合做好公共交易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做好就业创业、机关事业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工作。协助开展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具体负责就业方面评价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