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局

机构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白浪东路118号国际会展中心3楼A区
电话
0719-831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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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15:48:00

【主要职责】

(一)协调落实辖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管理。负责建筑工地、工程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协调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二)负责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建设及分配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

(三)负责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协调燃气热力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文化旅游、医疗保障、林业等领域执法工作。

(五)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城市更新中心,为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更新有关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制定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组织实施政府主导的重点城市更新项目。负责指导协调城区“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土地腾退、退二进三及片区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推进辖区安置区项目建设,做好资金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置区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有关科研论证、信息交流、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建设及分配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白蚂蚁防治管理、协调燃气热力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对辖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筑市场、建材检测开展专业技术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园林和道路绿化、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辖区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执法大队,为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对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乡建设、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建筑工程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市直部门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文化旅游、医疗保障、林业等领域执法工作。负责综合执法中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的审查、办理和按规定对需要经过听证程序处理的案件进行处理。负责对综合执法中案件的审查,按规定处理需要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制定综合执法案件处理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罚没款收缴工作,管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和暂扣物品。受理综合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