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云鼎酒店餐饮具消毒不达标的公告

索引号
jjkfq/2020-1191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15:47:05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号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组织的食品餐具抽检工作中,对十堰经济开发区云鼎大酒店的餐具进行抽样检验(三角盘、元宝盘、花边盘)。抽样基数各20个,抽样数量各3个,检测大肠菌群超标,单项判定为不合格,经检验为不合格。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对该经营户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9日,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的餐具进行抽样检验(三角盘、元宝盘、花边盘)。抽样基数各20个,抽样数量各3个,检测大肠菌群超标,单项判定为不合格,经检验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情况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抽样检验报告对当事人送达告知并进行调查,当事人供述:该酒店消毒设备数量不足,与需要消毒的餐具不成比例,造成餐具消毒时间没有达到要求,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实际后果。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调查期间能积极配合,积极整改,增设消毒设备,加强洗消流程质量把控,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百姓的餐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责令改正。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