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倍力汽车管业有限公司产能扩充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

索引号
jjkfq/2020-18224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日期
2020年07月29日 10:14:18
发布机构
区党政办
文号
〔2020〕第23号

6月30日下午,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刘庆涛在智创产业园召开现场办公会,就十堰市倍力汽车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力公司)产能扩充及十堰力昂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昂公司)搬迁等事宜进行专题研究。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租赁面积及价格

根据设备及产能布局情况,按照适度、适宜原则,由倍力公司租赁智创产业园1号厂房1车间和4车间(面积共约6000平米),月租金标准为10元/月/㎡(含税价,含租赁区域内所有天车使用费等),物业费标准为1元/月/㎡(含税价);由力昂公司租赁智创产业园3号厂房第一层(面积约4000平米),月租金标准为9元/月/㎡(含税、含物业费)。

二、关于相关辅助设备建设事宜

(一)发电机房和变压器建设

由区空港公司负责出资建设环网柜,倍力公司可在环网柜旁建设发电机房和变压器房,对倍力公司购买、安装变压器所产生的费用,由管委会和倍力公司各承担50%。

(二)厂房外设备基础建设

1.经空港公司同意后,倍力公司可在厂区内选定位置进行液氨池等设备基础建设,方案经消防部门验收后,方可根据规划施工。

2.开发区负责将天然气接到租赁厂房外围。

三、其他事宜

由空港公司分别和倍力公司、力昂公司签订正式租赁合同,起租时间自2020年10月1日起,若智创产业园延期竣工,则起租时间相应顺延,在此之前倍力公司可进行基础建设、公用动力施工。

力昂公司需在入驻两个月内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迁移至开发区,开发区将根据生产情况,适时签订《招商协议》。

参会人员:区领导刘庆涛

区统计局雷明智,区空港公司吴玉成、周禹,

竹山一建吴仲明、殷新洲,倍力公司胡庆方、

朱名钊、胡启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