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计划

索引号
jjkfq/2025-0339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22日 14:50:42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文号
十开应急发〔2025〕1 号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和《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区机制体制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十堰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更加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更加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日及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1659个工作日)

此项工作由经开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承担,执法大队现持有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共7人,纳入计划安排的执法人员7人,达到执法人员的100%,符合法定要求。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日期-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115-13)×7=1659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544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659-375-740=544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75个工作日)

根据2025年工作计划,综合参考本单位前三年实际统计平均数,以下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68工作日;

2.配合市局实施行政许可15个工作日;

3.配合市局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180个工作日;

4.核实安全生产举报投诉3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30个工作日;

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2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个工作日;

8.完成市应急管理局、管委会及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740个工作日)

综合参考本单位前三年实际统计平均数,以下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工作日值班50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49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工作15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等15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56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05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抽查内容: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的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

4.安全生产投入实施的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

5.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健全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演练和备案的情况;

7.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情况;

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情况;

9.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

1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的情况;

1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3.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的情况;

1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的情况。

1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情况;

17.安全许可证照是否依法办理的情况;

18.安全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

19.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以及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管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从上述重点监督检查事项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

四、监管范围

经开区辖区内的各级生产经营单位,以及2025年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纳入编制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式重点检查。

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安排

2025年经开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制定的年度执法计划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以及《开发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的计划》的要求,参与各牵头单位以及各行业领域组织的各类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监督检查计划,强化责任落实。

高度重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工作,严格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因工作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规定,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需要一般变更的,必须报大队领导同意后,报市局相关科室进行备案。

(二)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形成监管闭环。

1、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方案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不得缺项漏项,但根据检查情况可以增加检查内容。

2、开展监督检查必须有两名以上持有效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

3、正确下达和填写相关文书。监督检查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文书,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4、严格按期复查。对下达整改文书的企业,自企业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必须进行复查,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

5、对于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或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必须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作业(施工),需要立案查处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将相关问题移送至市应急局执法支队。

(三)开展监管效能考核。

经开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建立监督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人员、检查内容和采取的监管措施情况,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将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1.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2.“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1月10日


附件1:

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检查时间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责任部门

1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十堰首义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销售分公司白浪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2月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阳光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中石化十堰分公司白浪油库

危险化学品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3月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贸(高温熔炉)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十堰市东环路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湖北红岩车桥实业有限公司

工贸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4月

湖北金铝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贸(铝制品粉尘)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湖北博兴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工贸(棉制品粉尘)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湖北鼎联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高温熔炉)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5月

十堰财聚鑫工贸有限公司

工贸(高温熔炉)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十堰炜焱鑫工贸有限公司

工贸(高温熔炉)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十堰市雨佳工贸有限公司

工贸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6月

湖北炫彩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销售分公司武当山机场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湖北泰业涂装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7月

湖北森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工贸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十堰东方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十堰智威工贸有限公司

工贸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8月

东风特种汽车(鹏飞)有限公司

工贸(氢能)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中石化十堰城投能源有限公司龙门沟加油一站

危险化学品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中沃能源(湖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贸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9月

湖北泰昊铝业有限公司

工贸(铝制品粉尘)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十堰供应站

危险化学品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十堰博硕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工贸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10月

湖北世纪中远车辆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十堰同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工贸(高温熔炉)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十堰鼎硕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工贸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11月

湖北澳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贸(有限空间)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广瑞集团(十堰)汽车零部件公司

工贸(高温熔炉)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十堰信邦工贸有限公司

工贸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12月

十堰市白浪粮油仓储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工贸(粉尘.有限空间)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湖北亚雄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贸(危化品.粉尘)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十堰常青培训学校

培训机构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2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检查时间

企业数量

行业领域

抽查频次

责任科室(单位)

第一季度

2

工贸

2/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第二季度

2

工贸

2/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第三季度

2

工贸

2/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第四季度

2

工贸

2/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3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

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抽查类别

查事项

查对象

对象数

查主体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含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1.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3.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4.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的监督检查
6.对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7.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的监督检查
8.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9.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10.对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资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11.对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贸

企业

8

经开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