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现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2号建议提出的有关武当山及老丹江路进行维修养护的建议办理意见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老丹江路原为老白公路一级路,自2006年丹江路改线后,仍然承担着一级道路的功能,其产权单位为十堰市公路局。自2013年十堰市创建文明城市以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十堰经开区范围内道路保洁工作交由区环卫所负责,其道路保养维护工作应该仍由其产权单位负责。
根据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经开区已先行安排市政维修服务人员对破损坑洼地段进行沥青填充,道路保洁工作由十堰经开区环卫部门按照创文标准正常开展,以确保创文达标及通行安全。
由于目前老丹江路产权归属市公路局,考虑统一配套原则,建议由市公路局牵头负责,十堰经开区和茅箭区积极配合协调,进行道路改造和道路设施完善等相关工作。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