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5号建议 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jjkfq/2023-5113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16:57:29
发布机构
十堰经开区管委会
文号

市民政局:

现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5号建议提出的有关在全市加强社区食堂建设的建议办理意见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经开区老年群体基本情况

经开区下辖1个街道(含5个村、4个社区),60岁以上老人约15000人,其中,80岁以上老人955人。老年群体主要集中区域位于光明社区、马路社区和中观社区。

二、现阶段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主要是缺乏经费支持与合适的经营场所),许多社区至今无法开办老年食堂;

二是已开办老年食堂有的过于商业化,定价较高,与市场化的餐厅酒店差异化不大,加之老年食堂饭菜质量与服务态度堪忧,无法吸引老年群体消费,难以为继;

三是老年食堂前期投资大,投资回报见效慢,运营企业经营规模小,导致资金链紧张。

三、意见建议

(一)发展壮大多元老年人助餐服务力量。按照老年人助餐服务指导意见,在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街道的推动下,凝聚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及社会力量,共同建设社区幸福食堂。社区幸福食堂和助餐点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根据现有街道(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综合体、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餐饮企业、“党建+邻里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场所,或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合理设置。同时出台相应政策,免收一定期限内房租,给予运营期间运营补贴、送餐补贴,减免税费、免收物业费。坚持“政府规划,社区兴办,食堂自主经营,政府减免税收,给予适当补贴,服务社区居民”的公益性服务机制,利用政府资源为民办实事,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场地、人员),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便宜的价格、放心的食材、舒心的服务确保社区食堂在长期稳定运营。

(二)差异化开展自主助餐服务。除食堂用餐外,可根据老年群体用餐需求,依托邻里互助中心、党建引领中心、老年人活动室等,设置多个助餐点,开展预约订菜、送菜上门等服务。社区食堂要合法持证经营,并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厨师及营养师,对食物来源及存放严格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条例进行管理。

(三)出台支持社区食堂建设优惠政策。以“政府补贴、企业让利、居民互助、个人自愿”的模式运营,针对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和对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老年人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由政府出台政策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就餐补贴。对社会力量新建或改扩建的幸福食堂(助餐点),运营期满经考评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提供中、晚餐的幸福食堂(助餐点),在运营满后根据就餐人数,给予运营补贴;对低收入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重度残疾)、独居(空巢、留守)等老年人群众重点给予特定就餐补贴,保持微利可持续运转。

(四)拓宽社区食堂建设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等多元化宣传方式及渠道,加大养老助餐服务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确保将活动和政策精准宣传到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广大老年群体,切实提升养老助餐服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促进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社区食堂还可承接社会活动,如寿宴、聚餐、喜宴等,以此增加收入来源,保证持续运营。

(五)优先选择连锁经营企业。经营单位选择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资质的连锁化企业,确保经营能够做到可持续化。

四、政策依据

1.《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老年助餐服务和孤弃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函〔2022〕191号);

2.《省民政厅 省商务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指导意见>》(鄂民政发〔2022〕26号);

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22〕8号)。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经开区已初步选址,拟新建老年幸福食堂3个,分别是夕阳红幸福食堂、马路社区、中观社区幸福食堂。其中夕阳红老年综合体正在改造升级中,预计6月底完工后即可正常运营。下一步,经开区将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助餐服务体系建设。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