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16号提案办理工作的函

索引号
jjkfq/2020-148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21日 16:20:47
发布机构
区党政办
文号

市教育局:

现将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16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市县课外补习班监督管理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2019年度,开发区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和督办。一是联合消防、公安、市场监管局、白浪工商分局等部门对辖区的校外机构进行了专项清理,目前开发区的校外教育机构证照都齐全;二是开发区文教卫局教育督导室每月对开发区校外教育机构进行日常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019年度校外培训机构投诉率为0;三是校外“小饭桌”问题很难解决,校外托管机构只需要在工商部门办理服务营业执照就可以营业,为学生提供饮食和托管服务,存在托管服务工作人员无相关必备证件的问题,由于分散在小区居民楼里,监管困难。

建议请市政府出面协调,由市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市、县(区)课外补习班、托管班的监督管理力度。一是成立专班,严格审批。由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组成专班,严格按照民办培训机构审批标准集中检查评审,合格后发放许可证书,避免造成管理空白;二是密切配合,违法必纠。教育部门加大对培训机构日常监督巡查,在发现问题后将名单报送市场监管局、公安、安监、消防等有执法权的单位,由这些单位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管理,对有违法行为的进行惩处;三是建立红黑名单,加大宣传力度。将合格的培训机构列入红名单,不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由市县教育、广电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正确引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课外培训。

开发区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课外补习班的监督管理,为辖区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校外学习环境。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