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民在“网上问政”平台留言咨询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是否必须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商转公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准备哪些资料?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十堰住房公积金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账户处正常缴存状态,可以向我中心申请商转公业务。 农业银行已与我中心搭建结算平台,可直接办理商转公业务。所需资料如下: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单身填写单身声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登记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人民银行详细版、1个月内);4、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1个月内);5、借款人I类银行卡;6、原商贷借款抵押合同、银行借据、还款计划表,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7、原商贷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业务《确认函》;8、业务大厅所要求的提供资料。若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0719-1232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