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缴纳日期怎么界定?

撰写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10:44:23
来源
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
市开发区

近日,市民留言咨询物业费缴纳之日是从业主实际收房之日算,还是购房合同上写的交房日算,这个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市发改委回复: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上述“物业(房屋)交付之日”是指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业主)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交房的时间。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及起始时间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