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块村村委会及各位农户:
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经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代表管委会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用于十堰市2023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1.4654公顷(合21.9810亩),四至边界见《十堰市2023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示意图》。该批次为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用途拟为工业用地。
本公告发布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用地的单位、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确认。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