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十堰市东风50学校创办于1971年9月,前身是第二汽车制造厂铸造二厂子弟学校,2004年12月更名为十堰东风教育集团50学校,现名十堰市东风50学校。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课程改革,坚持教育创新,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以创教育教学品牌和特色学校为奋斗目标,以文明校园创建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要求,立足自身职能,在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管理、教育教学、体卫艺工作、后勤管理、职工之家等方面开展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东风50学校内设10个部门,具体为: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现教处、党办、总务、工会、创文办、团委、少先队。我单位有公务用车1辆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十堰市东风50学校共有在职事业编制115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98人,退休62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收入2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2089万元,与 2023 年相比,总收入减少55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在校学生相对2023年减少。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支出2089万元,主要包括教育支出20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总支出数减少55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在校学生相对2023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89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减少5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89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数减少55万元。
收入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在校学生相对2023年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9万元,与 2023年相比,减少55万元,变动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和在校学生相对2023年减少。
(1)基本支出19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项目支出1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购置办公设备等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中无“三公”经费预算数。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单位运行经费176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差旅费7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31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2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其中:
1、货物类政府采购4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各类设备、耗材等;
2、服务类政府采购10万元;
3、工程类政府采购1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改扩建工程。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较上年无变化,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公务用车持有一辆。
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3年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对本单位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72.42万元,项目自评得分为40分。
(二)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年度目标
坚持全面发展、自由成长,培养有中国灵魂、世界胸怀的现代人。以立德树人为育人方向,在提升学生品德修养上下功夫,形成以“诚”为核心的德育特色,践行“一三六九”的诚文化体系,努力营造学校发展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内涵,建设高品质学校。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及年度预算公开工作要点,绩效评价设置一级绩效目标3个,其中:履职效能指标2个,分别对学校教学质量、教育管理水平和后勤管理工作提出绩效要求,预期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后勤保障工作的良好运行;社会效益指标2个,分别对社会影响力和学校教育形象提出绩效要求,预期实现教学优秀口碑,打造区域名校;满意度指标1个,对服务师生的满意度提出绩效要求,预期提高师生对教学和学习生涯的满意度。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