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①负责拟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
②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计划, 规划、组织十堰经开区的招商活动。
③负责营销策划、推介和宣传外来投资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负责编制招商项目信息资源库, 规范招商引资合同。
④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综合协调、指导、考核, 跟踪服务工作。
⑤负责调度各园区发展中心, 对进区项目进行选址、统筹、协调、项目推进和管理工作。
⑥负责驻外招商专班人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
⑦负责招商引资协议的履约监督考核和政策兑现工作。
⑧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整合区招商局职责, 设立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 为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的直属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对口单位: 市招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收入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1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300万元。我单位是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收入预算数,无法进行比较。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支出47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万元。我单位是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支出预算数,无法进行比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71万元,我单位是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无法进行比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71万元,我单位是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无法进行比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万元,我单位是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无法进行比较。
(1)基本支出1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3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300万元。其中:招商专班及招商中心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区招商中心各招商专班外出招商等费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4 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2024 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我单位没有采购计划,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
1.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
2.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
3.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份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4年预计资产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 2024 年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71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目标一:负责拟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目标二: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计划, 规划、组织十堰经开区的招商活动;目标三:负责营销策划、推介和宣传外来投资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负责编制招商项目信息资源库, 规范招商引资合同;目标四:负责调度各园区发展中心, 对进区项目进行选址、统筹、协调、项目推进和管理工作。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