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多址”,是指企业在住所(经营场所)以外另设经营场所,企业可以申请备案增设经营场所,无需另行申请分支机构登记。为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准入门槛,十堰经开区将企业“一照多址”改革适用范围由辖区区域内拓展至十堰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办理。
一、适用主体
十堰经开区登记的企业。(包括公司法人、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住所和备案的经营场所均在十堰辖区范围内;
2.在备案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涉及许可经营项目,且不超出其隶属企业经营范围;
3.备案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关于企业住所登记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办理“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可从线上或者线下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企业“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
2、备案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首次办理经营场所备案的企业,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四、操作流程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搜索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并点击在线办理;


2、选择行政区划湖北省-十堰市-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点击确认跳转后进行操作;


3、在变更(备案)登记页面选择一照多址备案后进行后续填报;

4、在此页面输入地址信息以及上传住所证明后点击确定跳转至下一步;

5、选择自动生成股东会决议并点击下一步;

6、填写委托代理人信息并点击下一步;

7、在其他材料中上传营业执照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后点击下一步并提交登记机关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