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主体登记系统升级的公告

索引号
jjkfq/2026-158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16:22:20
发布机构
经开区政务服务局
文号

各位经营主体、办事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省市场监管局已完成经营主体登记系统迭代升级改造,新版系统将于2026年5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同步启用《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登记服务迎来全面升级优化!

一、系统升级停机时间,办事请提前规划

为确保新旧系统平稳切换,现将业务办理关键节点公告如下:

1.业务停止申报:2026年5月7日17:00起,湖北政务服务网经营主体登记业务将暂停申报通道。

2.系统恢复运行:2026年5月9日8:00起,湖北政务服务网登记业务通道及市场监管内网登记系统全面恢复运行,正式启用2026版登记规范。

请有登记、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办理需求的经营主体,尽量避开政策切换节点集中办理,提前完成相关材料提交,避免因系统停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新规五大亮点,登记服务更省心

本次系统升级同步落地新版登记规范,五大优化亮点,为您的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1.落实新《公司法》,操作路径更明晰

明确股东出资期限、股东失权程序、补亏减资登记材料要求,细化个体工商户“个转企” 登记材料,完善登记联络员信息管理,贴合新规要求,办理更有依据。

2.实名登记更规范,隐私安全有保障

新增实名登记确认表,一次性完成申请人身份与业务关联性确认,防范虚假登记;身份证号、住所、电话等敏感信息与公开信息区分存放,个人隐私保护更到位。

3.跨区迁移“零折返”,高效办成一件事

告别过去“迁出地 + 迁入地两头跑、重复提交材料”的麻烦,仅需向迁入地提交一次申请,迁入地发送调档函,档案内部流转,企业无需再回迁出地盖章;迁移时可同步办理名称、住所等变更登记,省时省力。

4.中介代理强监管,信用承诺保质量

中介机构代办业务必须标明代理身份,填报完整机构及人员信息;代理人需签署信用承诺,明确知晓伪造材料、欺诈办理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如10万元罚款等),从源头保障登记材料真实合规。

5.登记材料大简化,彰显经营主体自治

普通股东变更:仅需提交股东名册和新股东身份证明,无需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同意文件;

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已签署的,无需法定代表人再签字;

减资业务:无需再提交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说明;

变更申请书:无需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

三、新规惠及每一位经营者

想创业的朋友:开公司流程更清晰,材料更简化,创业门槛再降低;

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办理更顺畅,转型发展无阻碍;

企业老板:减资、补亏等业务办理更规范,流程清晰有依据;

代办中介:代理行为更透明,信用承诺上岗,合规办理更放心;

跨区迁移企业:告别两头跑,一次申请即可完成迁移,效率翻倍;

所有经营者:隐私信息单独存放,信息安全更有保障。

四、温馨提示

湖北政务服务网登记业务停机后,已通过网上预审但未办理实名电签并提交审核的业务办件,申请人可在60日保留期内,完成实名电签提交登记机关审核;超过60日后,未完成实名电签的,登记系统以超期办件驳回。

系统升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需咨询业务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719-6100106,或前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23-26号企业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咨询办理。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