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第五中学2022年春季学生午餐校外供餐服务招标公告

索引号
jjkfq/2022-0707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08日 15:00:00
发布机构
区文教卫局
文号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配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用餐,根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十开教发【2022】1号)及《补充通知》文件要求,现对十堰市第五中学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校外供餐(午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校外供餐企业参与投标。

一、招标数量

十堰市第五中学在校午餐就餐学生约1800人(实际就餐人数以最终确定人数为准)。

二、招标方式

实地考察、集体票决。

三、投标资质及要求

1.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2.具有十堰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量化等级综合评定“B”级以上的等级资质,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运输过程中要有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

3.应按照十堰市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要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通过改造建设透明玻璃隔断墙、隔断窗或安装图像采集和视频传输设备等形式,达到食品粗加工、切配、烹任、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重点环节以及备餐、分餐场所等重点场所直观可视,实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实现全程公开。

4.运送食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5.应建立消毒和食品留样制度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设置专用留样容器。

6.配送方式应以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4小时,原则上距离学校不得超出30分钟车程。

7.供餐企业中标后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如果违反将解除合同,三年内不得参与本校竞标。

四、投标及开标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1日下午16:00,投标企业到十堰市第五中学3002办公室上交投标材料,逾期不候,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13177451688(王老师)

          13135728532(徐老师)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上发布。未尽事宜由学校招标小组负责解释。

               

十堰市第五中学家长委员会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