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坚定不移把保水护水摆在压倒性位置,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质量,扎实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更好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十堰作出经开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2024年底前完成茅塔河入河排污口全部溯源和50%的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级清单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和其他流域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排查。(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城镇污水系统治理行动。推动生活污水全收集处理,按照“管沟同改、水岸同治”思路,完善“沟、岸、户”治理体系,扎实开展支沟治理工作,“一沟一策”针对性整改,到2025年全面高效完成16条支沟整治工作,确保清水入河、污水进管。推进工业污水集中闭环处理,开展工业园区问题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完善园区污水“排放-收集-处理”流程,推进东部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三)森林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全面巩固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成果,围绕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高质量推动重点区域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到2025年,完成国土绿化100亩,常态化开展毁林开荒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建设完整的防护林体系,构筑护堤护岸生态屏障。(责任单位:白浪街道)
(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养殖污染治理行动。加强辖区农资经营店铺和养殖场监管,加大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宣传,落实禁养区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白浪街道)
(五)重点湖库及消落区综合整治行动。加强巡查排查,注重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河沟库清“四乱”行动。加强河道支沟保洁管护专职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引导群众参与环境治理。严禁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加强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白浪街道)
(六)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改善,实现源头保护与全过程修复治理。2025年底全部完成辖区内4个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程,推进绿色矿山创建。(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乡建设局)
(七)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按照《十堰市水环境质量横向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21〕4号)要求,按时将水环境质量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归集至市财政局指定账户。持续推动补偿机制有效运行和逐步完善。(责任单位:区财政金融局)
(八)完善绿色激励机制行动。落实绿色能源消费促进行动,加大绿色电力消费宣传力度,做好分时电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优惠政策宣传。探索碳交易市场建设。推进绿色金融支持和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工作,探索“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建设。(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金融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工作专班,分管区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责任单位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跟踪问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工作安排,实行任务清单化、台账化、销号式管理。区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工作盯办,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闭环管理,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采取提醒、通报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每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反馈至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营造浓厚氛围。区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全区长江大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方式方法,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全面关注、全民参与、全力推动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中共十堰市委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