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将十堰嘉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十堰经济开发区童星双语幼儿园列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批复

索引号
jjkfq/2021-10805
文件类型
批复
发文单位
区党政办
发文字号
十开管发〔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16:56:12
效力状态
有效

区安委会办公室: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十堰嘉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十堰经济开发区童星双语幼儿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报告》已收到,经研究,同意将其列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并由区管委会督办室进行隐患整改督办,并成立督办责任小组。区招商商务局党支部书记李强、区文教卫局局长赵玮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责任人;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刘昱延为消防监管部门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责任人;十堰嘉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娟娟和十堰经济开发区童星双语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李敏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确保2021年10月31日前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区招商商务局、文教卫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要加大联合监管力度,采取新闻曝光、舆论监督、行政问责、依法处罚等多种行政手段和管理措施,推动重大火灾隐患迅速、有效整改;对于不能按时落实整改,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撤销其组织机构。

此批复。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