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16:34:13
来源
区办公室
编辑
开发区-戚佳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共十堰市委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十堰市白浪中路88号,邮编:442013,电话:0719-831926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夯实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聚焦群众关切热点,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作为公开重点,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发布信息6525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908条,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公众的服务功能,及时、准确回应群众的信息公开诉求。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6件,其中办结15件,结转下一年办理1件,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11件,其他情况4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要求,对拟公开内容实施动态审核,科学确定公开方式与发布渠道。对网站信息开展全天候监测,全年累计发现并处置错敏信息3893条,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提升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水平,动态更新和维护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坚持“高效、便民、实用”原则,统筹推进网站功能优化与内容完善,聚焦群众关切,开发特色服务模块,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化服务专区,新上线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灵活就业登记、社会保障等8个重点领域专题专栏,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精准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公开水平。结合考核细则要求,开展了社会评议,接受了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事故,未产生公开责任追究结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规范性文件7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6条,其中办结15件,结转下一年办理1件。予以公开6件、部分公开5件、无法提供2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仍显不足;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对平台历史沉淀数据的清理与排查工作尚需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主动公开,聚焦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功能,切实发挥政务平台“第一窗口”作用;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围绕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和实务操作,开展常态化、精准化培训,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三是规范数据管理,全面梳理平台存量信息,开展常态化审查,对已过期、失效或不再适用的内容及时予以清理或撤回,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加力,部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栏目存在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尚未搭建规范的数据开放专栏,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工作尚有短板。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民生保障、公共资源配置、自然资源、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督促基层单位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健全专题栏目内容动态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完整、发布及时、便于获取;二是加快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共数据开放的部署要求,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尽快设立统一规范的数据开放专栏,明确数据目录、更新频率和使用规则,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高效利用,补齐数据共享短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办理达到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承担政协提案会办件1件,无主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件。答复已在经开区网站发布。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在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依法依规及时公开项目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土地征收、施工竣工相关信息;在公益事业领域,聚焦群众关切,主动、准确、全面公开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信息,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服务性。

中共十堰市委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