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区经济发展局”)现将本单位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发布。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道白浪东路118号林安国际会展中心3楼,邮编:442013,电话:0719-831988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经济发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和群众关切问题,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对标对表《条例》主动公开要求,充分利用开设的统计信息、权责清单、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栏目,系统梳理需公开内容,发布各类信息91条,涵盖辖区经济发展情况、相关惠企政策、重大项目建设等群众关切重点领域,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情况。2025年度,区经济发展局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时限、答复办理等要求,加强内部工作协调,切实保障信息的精准性。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流程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优化情况。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局工作统一研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需发布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动态更新。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建立发布信息的准确度、合法性审核程序,对重大信息进行多层审核把关。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重大舆情。
(四)监督保障体系完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等的规范建设,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流程,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回应引导能力。2025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公开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3件,已办结。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为0;本年度办理政府信息公开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群众获取信息渠道较窄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结合全区、全局重点工作,及时在网站发布如“十五五”规划意见征求等时效性较强通知,结合国家安全日、反电信诈骗等活动,协调组织辖区有条件企业在户外LED屏进行宣传,有效改进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等问题。
2025年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够丰富生动,效果有待提升;二是部分领域信息发布时效需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需加强。下一步,区经济发展局将在政策解读、数据发布等模块,多采用图表、解读链接等方式,形成多元解读;及时有效发布省、市、区相关政策、建立分类分级更新机制,明确信息发布时限,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办理人员回应解答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区经济发展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