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12:01:00
来源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务局
编辑
开发区-戚佳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务局现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内容存有疑问,可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道白浪东路118号林安国际会展中心3楼;邮编:442013;联系电话:0719-831987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公共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恪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核心原则,紧扣全区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通过深化公开内涵、拓展公开路径、强化服务效能,持续构建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助力提升政务服务治理水平。

(一)主动公开推进情况

严格对标《条例》主动公开要求,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为核心公开阵地,系统梳理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12条。聚焦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精准推送相关领域信息170条,有效提升了重点领域信息的可及性。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情况

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细化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规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信息获取权益。经统计,2025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按依申请公开相关要求进行答复。

(三)信息管理提升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议程,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信息的梳理、审核与报送工作,构建起责任明晰、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合规性、准确性核查,确保公开信息权威规范,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

(四)公开平台优化情况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公众需求优化政务网栏目设置,建立常态化更新维护机制,提升平台互动性与信息传播效率。按照区办公室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维护“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卫生健康”等6个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的内容,夯实了基层政务公开基础。

(五)监督保障强化情况

完善信息发布审批管理机制,明确所有政务网发布信息均需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批流程,从源头上把控信息质量。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区两级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建立错敏信息常态化排查整改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2025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被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公开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办理行政许可190件(其中教育类33件、卫生类157件、民政类19件);未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上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办理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宣传载体单一、更新不及时、定位不精准等问题,已扎实推进整改。一是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宣传体系,拓宽传播渠道,2025年结合国家安全日、节能宣传周、反电信诈骗等活动,组织全区各学校、网吧、宾馆等在户外LED屏进行宣传;二是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提升信息更新时效,2025年信息更新及时率达95%以上;三是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公开内容,2025年专栏推送信息170条。

2025年存在的问题:一是宣传载体线上与线下传播渠道覆盖不足;二是部分领域信息发布时效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内容的精准度有待优化。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从三方面推进整改提升:一是拓宽公开渠道,构建“线上+线下”多元联动的公开体系,提升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民生领域信息的知晓度;二是强化时效管理,建立信息分类分级更新机制,明确各领域信息发布时限,定期开展信息更新专项排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鲜活;三是提升专业能力,常态化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强化公开内容的精准筛选和解读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本单位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费用。

本年度未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务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