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2年01月14日 15:37:02
来源
区民政部门
编辑
开发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十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开发区民政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开发区民政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上级民政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践“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改善民生保障,推进殡葬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开发区民政部门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民政部门“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要求的重要体现,作为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有力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区党政办关于各部门设置基础版块的工作要求,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版块共设十个目录,分别为: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政策解读,政府领导,政府工作机构,财政资金,安全生产,社会保障,计划总结。2021年本部门在各版块公开各类信息共计4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开发区民政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民政局党支部书记、负责人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兼职工作人员1名,负责信息协调、采集和发布工作。建立了重大事务事前告知制度,凡与人民群众或民政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政策制定或调整、社会关注的工作或事项、社会和群众普遍要求事前告知的事务等,都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让广大市民、服务对象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民政的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和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开发区民政部门工作动态等,把群众最关心的各类涉及民政民生政策第一时间通过开发区官网、市民政局官网及各种新媒体发布,方便市民浏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提高领导干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二是广泛开展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三是制定本部门各项内容公开机制,确保各科室相关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公开政府规章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无。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此类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区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职尽责,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比较单一等。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确保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信息,均及时公开。二是在实行信息透明公开的同时,更加注重权力运行体系公开,加大对行政事项受理及办理过程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在实行内容全方位公开的同时,更加注重双向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提案办理任务。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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