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1年01月21日 15:30:30
来源
区经发局
编辑
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总体情况

2020年,开发区经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着眼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架构。

根据《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规则》,我委设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全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召开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会,要求各科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约束性、时效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求各科室各负其责,对照工作责任清单,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抓好落实。三是建立完善政务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

()工作制度、机制建设落实情况。

2020,我局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的系列工作制度体系,全面系统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制度性的安排,一是对所公开信息内容建立信息审查、报送、发布机制;二是强化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查工作程序,对拟公开信息逐一进行保密审查,全年无任何失泄密事项发生;三是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报送信息及时、目前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规范公开程序,健全信息平台,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对涉及工业经济信息、信息化发展以及行政许可等的相关事项和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如实公开。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重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财政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如实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

我局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针对机构改革、单位更名,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结构和内容,及时将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公开渠道有:1、网上公开,强化公开信息保密审查;2、新闻发言人制度;3、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4、工作场所公布相关规定、工作流程;5、档案资料查询;6、利用LED屏公开局内设科室重点工作;7、根据需要依申请公开的其他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98(次)

1.37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开发区经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20年下半年设立,相关机制和流程有待进一步理顺。在贯彻《条例》工作中,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人员配置不足。缺乏专业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由办公室干部兼任,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敏感性不够,上传的信息质量总体不高。二是公开力度不大。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常规性工作,对与本级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重要会议精神传递不够。三是公开渠道单一。主要依赖户外政务信息公开栏和政府官方网站两种渠道,没有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导致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单一。四是信息互动不够。仍然停留在“信息发布”的阶段,缺乏与群众进行互动的平台,群众反馈的渠道较少,无法准确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丰富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把政府信息公开的侧重点放在法律法规、政府重大采购、工程招投标合同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方面,避免单一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继续发挥政府官方网站、户外政务信息公开栏、LED屏幕等传统信息公开渠道作用,与新兴媒体和其他机构开展充分合作,利用视频号、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四是加强反馈互动。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及时了解群众反馈,对群众反馈进行及时回复,认真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自查自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五是进一步对门户网站功能优化升级,全面对标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等栏目设置和内容建设;六是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督促和检查,细化考核内容和分值,发挥考核督导作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