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 招聘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体检和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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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19日 11:26:33
发布机构
区组织人事部
文号

2020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招聘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已公布,根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名单详细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早上7:40以前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集合(十堰市白浪中路83号原开发区地税分局大楼,考生可乘坐2、9、26路公交车在中观站下车)。

考生个人原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400元(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一天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十堰市众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参照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四、考察注意事项

1.对体检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十堰市众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如考察对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考察所需材料的情况之一的,则从参加该岗位考核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的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

附件:2020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招聘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十堰市众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2020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招聘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