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局

机构地址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道白浪东路118号十堰国际会展中心三楼G区
电话
0719-83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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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0日 17:13:00

【主要职责】

(1)负责财源建设和财政综合管理,积极培植财源、组织财政收入,协助开展护税协税工作

(2)负责编制执行财政预决算,参与区域宏观经济决策。负责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以及非税收入管理,统筹、监管社保资金。

(3)负责财政支出管理,指导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农村经营财务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绩效评价。负责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4)负责会计管理,指导代理记账行业会计业务和企业会计行为。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工作。

(5)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开展政府债务问题研究和形势分析,承担政府债务风险监控、评估、测算等技术性工作。

(6)编制全区年度投融资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建议。

(7)组织推进全区资本市场发展,指导管理企业上市及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并购重组工作。负责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和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投融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8)配合市直部门打击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负责与驻区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拟定促进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

(9)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组织的监督指导

(10)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投资服务中心,为财政金融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区级各投融资平台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融资业务。强化政府投融资风险控制。负责全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监管,项目跟踪,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建立政府偿债风险控制机制。负责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年度例会,加强与驻区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拟定促进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多渠道争取“定制化”金融政策支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等方面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财政综合事务中心为财政金融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指导和管理辖区内代理记账行业的审计。检查辖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务收支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政策和建议。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政府非税收入及政府采购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指导推进资产评估行业政治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区级政府采购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以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村、社区资金、资源、资产监督管理和审计,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