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4年第12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组织抽检了九类食品共6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32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饼干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调味品8批次、糕点5批次、酒类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1.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太和超市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验项目不合格;2.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尚品水果店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验项目不合格;以上检验机构均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不合格产品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风险解析
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
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合格)
附件:1-风险解析.doc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xls
附件: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