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组织抽检了七类食品共6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6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9批次、肉制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1.茅箭区全鲜生活生鲜超市销售的番薯干(水果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项目不合格;2.湖北佳奥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项目不合格;3.十堰绿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铅(以Pb计)检验项目不合格;4.湖北天海石油集团酒店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腐霉利检验项目不合格。以上4批次检验机构均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核查处置情况。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不合格产品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风险解析
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
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合格)
附件:1.风险解析.doc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4批次).xls
附件: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合格56批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