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2期)

索引号
jjkfq/2024-22995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15:54:57
发布机构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组织抽检了八类食品共10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32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调味品30批次、豆制品3批次、糕点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1.张湾区华林土特产店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项目不合格;2.十堰国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希尔顿逸林酒店销售的青杭椒,氧乐果检验项目不合格;销售的橙子,联苯菊酯检验项目不合格;3.张湾区秦巴故里酒店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项目不合格;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和毒死蜱检验项目不合格。以上5批次检验机构均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核查处置情况。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不合格产品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风险解析

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

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合格)

附件:1-风险解析.doc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5批次).xls
附件: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合格103批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