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各学段相关资助政策的要求,经各幼儿园、学校审核,区文教卫局汇总后,现将各学段拟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形式向区文教卫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8319872。
附件:1.2021年春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
2.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
3.2021年春季高中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4.2021年春季高中免学费学生名单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
2021年5月27日
附件:附件1:2021年春季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
附件:附件2: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
附件:附件3:2021年春季高中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附件:附件四、2021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免学费资助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