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十堰市城区教育系统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公示

索引号
jjkfq/2021-0854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17:32:00
发布机构
经开区文教卫局
文号

根据《关于评选十堰市城区教育系统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十开教发20217号)文件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班子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拟推荐十堰市城区教育系统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人员及单位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十堰市城区教育系统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5个)

1.十堰市第五中学

2.十堰市东风铁路学校

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小学

4.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5.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马路小学

二、十堰市城区教育系统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18人)

1.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干部  明娟

2.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系统团工委书记  张清

3.十堰市东风铁路学校校长  朱树华

4.十堰市东风铁路学校副校长  赵本雄

5.十堰东风50学校政教主任  刘洪

6.十堰龙门学校副校长  何元元

7.十堰市第五中学德育处主任  赵大斌

8.十堰市第五中学校团委书记  刘婧雯

9.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小学校办主任  朱涛

10.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小学党支部负责人  郑小锐

11.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工会主席  姜炳全

12.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在职教师  张微微

1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小学副书记、副校长  任泽霞

14.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小学校办公室主任  江霜

15.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马路小学团支部书记  罗艳

16.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马路小学办公室主任  徐莉

17.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研室教研员  周小平

18.十堰从文教育白浪校区副校长  刘彩勤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9日-2020年3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形式向区文教卫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地址:白浪中路88号十堰经济技术开发文教卫局

电话: 0719-8319892、0719-8319872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