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享受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对象的公示

索引号
jjkfq/2022-11482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劳动就业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07日 10:00:00
发布机构
区人社中心
文号

关于拟享受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对象的

   

根据《十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十财社规201895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湖北省青年见习三年计划(2019-2021)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93号),经见习基地拟申报、区人社中心审核,2021年就业见习补贴6人,合计金额25812。现对补贴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37日至2022年3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开发区人社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19-8319801、0719—8319757。联系单位及地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中心(十堰汽配城广州路27号)

附件:拟享受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对象名单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237


附件:拟享受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对象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