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技能培训
(第三批)拟享受补贴对象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对区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十堰常青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培训的第1期养老护理员2人、第2期养老护理员5人、第3期育婴员17人,共计24名拟享受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区人社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8319801
电子邮箱:1786503854@qq.com
附件:2021年就业技能培训第三批人员明细花名册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