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第三方公司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jjkfq/2021-1705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26日 17:03:47
发布机构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文号

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长效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如下:

一、 考核范围

开发区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四大类(市容市貌、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为主。

白浪街办所管辖的主次干道、创文测评重点点位区域,区环 卫所负责保洁的道路、中转站、清运队,区公管中心负责管护的 城市公厕、道路绿化设施。

二、 考核对象

第三方道路清扫保洁公司;第三方绿化管护公司;第三方公厕管护公司;市容管理的第三方公司;区环卫所。

三、 考核内容

1、 对环卫所以及第三方保洁公司考核内容:环卫工人在岗履职情况,包保路段卫生是否干净整洁,道路绿化带内垃圾是否及 时清理;地面无积水、无杂草、无散落垃圾;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清运车辆无泄漏遗撒现象;垃圾中转站环境整洁;果皮箱和分类垃圾桶内外无破损脏污,摆放有序。

2、 对第三方公厕管护公司考核内容:公厕设施完好、标识齐全,公厕内卫生整洁无异味、地面无积水、无蚊蝇、无乱张贴涂 画小广告、无障碍卫生间能正常使用等。

3、 对第三方绿化管护公司考核内容:绿化带修剪整齐无杂草,无散落垃圾,无缺株少株现象。

4、市容管理第三方公司考核内容:路面值守人员路段履职情 况;主次干道无“十乱现象”(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无出店占道经营;流动商贩;无乱堆乱放;广告店招牌匾规范有序,无破损残缺,立面整洁。

具体考核标准参照《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卫业务工作制度汇编》执行。

四、 考核办法

1、 区综合执法局或区创文办在工作督办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1处扣0.1分。

2、 区创文办组织的第三方考评中发现问题的,1处扣1分。

3、市创文办季度测评发现反馈问题的,1处问题扣2分。

4、 在省测评和国家级测评过程中造成扣分的,1处问题扣5分。

5、 因管护不到位,被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批评的问题,1次扣2分。

五、 考核奖惩

1、 所有第三方管护工作,采用100分制,原则上每月进行考核排名。

2、 对排名第一、第二名的单位,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对排名倒数第一、第二名的单位分别扣除2000元、1000元管护费。

3、 排名末位的,第一次通报批评;连续两次的,约谈第三方管护公司负责人;连续三次的,提出警告,纳入黑名单,以后不在采购该公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