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十堰这42项首次轻微违法将予以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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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0-1717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7月02日 15:42:01
发布机构
十堰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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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制定出台的《关于建立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即日开始执行,将对42类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这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又一有力举措。

  据了解,此次推出的“首违不罚”清单,共涵盖企业登记及备案管理、价格管理、产品包装或标识管理、计量管理、商标管理等42种违法行为,涉及《公司法》《计量法》《商标法》《电子商务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清单中列举的违法行为,凡规定有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的,应当运用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属于首次轻微违法、具有可罚可不罚自由裁量情形的,应当尽可能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不予处罚,达到教育预防的效果。

  据介绍,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对一般违法行为将慎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防止对市场主体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记者 韩玉砚 特约记者 王波 通讯员 李小丹)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