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工医保,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撰写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17:30:00
来源
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
开发区-戚佳琳

近日,市民在“网上问政”留言咨询:我妻子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请问生孩子后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十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积极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十医保发〔2023〕43号)文件相关规定,符合生育保险缴费政策可享受以下待遇:生育门诊1000元定额减免,超出部分可按普通门诊待遇结算;生育住院执行起付线标准并按比例报销;生育津贴可在出院后,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直接申请。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0719-862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