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近日,市民在“网上问政”留言咨询:十堰市职工医保报销起付标准是多少?
市医疗保障局回复:十堰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的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0元/次、500元/次、200元/次,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分别为800元/次、300元/次、200元/次。如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719-862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