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体系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jjkfq/2022-22601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19日 15:36:30
发布机构
十堰经开区管委会
文号
十开管发〔2022〕2号

各部、委、办、局,白浪街道,驻区各单位:

现将《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5月19日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打造应急管理事业、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湖北省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十堰市应急体系“十四五”规划》和《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1.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十三五”期间,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安全生产形势趋于持续稳定好转,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零;其他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区亿元国民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目标指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一致。

2.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完善。全面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全区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由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委会成员单位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单位组成,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完善《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全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3.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随着机构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顺利完成区级应急管理机构组建工作,单独设置应急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稳妥做好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人员调整工作。明确了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全区应急管理的指挥协调机构,主要承担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间”,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冰冻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的通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发布,进一步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5.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加强全区灾害信息员管理,全面推行“一键通”和灾情报送系统使用,提高灾情报送时效和质量。应急救援救灾能力不断提升,已组建涉及防汛防风抢险、森林扑灭火、地质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队伍190人,通过强化队伍的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队伍随时拉得出、打得赢。规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机制,确保应急救援救灾物资随时拉得出、用得上。统筹推进应急避难场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已建成13个应急避难场所、2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6.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形式多样,效果显著。“十三五”期间,我区以安全监管执法为抓手、以事故警示为切入点,持续推进“线上”、“线下”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技能;同时,运用广播、短信、宣传展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推进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二)面临挑战 

1.个别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形势严峻。“十三五”期间,由于我区工贸行业领域人员队伍建设不足、监管有待加强、精力投入不够方面存在的问题,涉及工贸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与“十二五”比较,有较大的上升。“十四五”开局之年,由于我区体制机制原因,辖区装饰装修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导致发生3起事故,伤1人亡2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2.应急管理体系有待完善。应急管理部门包揽兜底的现象仍然存在,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专业优势发挥不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整合力度不足,处于简单叠加的状态,在应急救援救灾力量、“防”、“抗”、“救”责任链条衔接、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物资调配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还未真正形成链条化的应急管理体系。

3.应急管理队伍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大量具有相关知识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目前全区、街道两级应急管理的人员配备情况,还未完全满足当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尚有较大差距。

4.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我区汽配加工产业依然是主导,小微企业数量占多数,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谈薄,安全设施、资金保障、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能力偏差,作业现场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极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辖区内综合体、商场超市、小商品批发市场、汽配城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是火灾高发易发领域区域,人员密集,易燃物多,火灾事故的风险较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三个必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区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全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创新作为,不断推进以“科学应备、时时应变、统一应战、精准应灾、及时应验”为路径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加快推进“实力在经开”成势见效努力积极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根本保障和强大动力。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注重关口前移,加大灾前预防投入,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治理。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责,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始终,更加注重群防群治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素养,打造应急体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末,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区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灾害事故风险综合监测、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全面下降,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1.健全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设危急关头靠得住、过得硬,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的高素质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推动建立以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领导为“双主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委员会,强化科学应备、时时应变、统一迎战、精准应灾、及时应验全过程管理。召开专题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工作、限期反馈应急管理问题的常态化机制,推动应急管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

2.构建新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调整完开发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减灾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议事协调机构和防汛防旱防风、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强化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健全应急管理“统”“分”结合工作机制。按照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理清部门“防”与“救”的职责,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健全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有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挥专业优势,负责本行业领域灾害事故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先期应对处置,及时梳理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消除安全监管和灾害防治盲区和漏洞,逐步建立完善各部门各司其职、应急联动、协同处置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统分结合的“全灾种、大应急”格局。

4.深化街道、工业园区等基层应急组织体系改革。进一步完善规范机构改革后街道、工业园区、村(社区)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建立部门与街道定期沟通联络机制,指导街道建立完善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理顺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应急管理的工作职责,层级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推动街道、工业园区、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街道、工业园区应急管理有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工作车辆。为村(社区)配备专门的通讯工具,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建立村(社区)应急信息员制度,确保每个村(社区)有一名兼职应急信息员。

5.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快速、保障有力”工作原则,制定《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实行重大风险研判、灾情会商、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全过程多部门联动,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构建权责一致的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1.理顺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履行好综合监管作用,加强部门、街道两级应急管理工作的衔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责任体系,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避免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工作衔接出现疏漏,导致事故发生。

2.落实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持续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全区八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相关制度。

3.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推进《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专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季度考评实施方案》等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的导向和促进作用。

(三)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1.加大安全风险点排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综合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风险点危险源的监控,针对风险点危险源制定对应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规范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切实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

2.加强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要求,梳理、评估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风险,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周期、标准化等级、风险管控能力、安全诚信、人员素质等因素,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规模以上工贸等行业企业差异化监管,制定监管方案、落实监管责任人,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整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将存在较大以上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督检查计划范围,实行重点监管。综合运用科技执法、联动执法、依法处罚、行刑衔接、失信惩戒、公开曝光等有效手段,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强化执法装备配置,加强执法技术支撑,提升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全过程动态管理制度,明确执法检查、能力提升、考核培训、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

(四)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改革

1.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实施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挂牌督办,结合定期通报等制度,落实隐患治理台账管理。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规范相关部门安全监管执法流程,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推进执法信息共享。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

2.强化监管执法的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逐步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数据互联、物联感知的风险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风险隐患“一张图”。普及安全生产网格化移动监管执法系统,方便执法人员履行监管职能,实现从发现问题为主到监管执法为主的转变,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3.坚持监督检查计划导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订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目标、范围、对象、形式、方法、重点内容和要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检查制度化、规范化。

(五)构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

1.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罚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从严监管。根据企业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全行为、安全保障能力等,建立科学、动态、有效的诚信评价标准,通过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方式,严格执行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

2.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依法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提升专业技术机构综合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服务机构在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等工作中的作用。各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内部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服务活动,并按规定将服务项目有关内容进行网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区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3.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的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八项制度”落实率100%。

4.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五落实五到位”,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继续加大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覆盖面,推动企业形成动态风险辨识机制,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企业特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部署,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等方面,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管控能力,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强化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监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理的监督管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项目全面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进和危险工艺操作人员岗前培训,确保企业本质安全明显提升。

2.强化工贸企业安全整治。重点对粉尘涉爆企业“六条”、有限空间“四条”等10项重点执法事项整改落实情况、涉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要求落实情况、吊运高温熔融金属和防止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安全管理情况、预防煤气中毒、爆炸措施执行情况、动火等高危作业审批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检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工作情况、外委外包施工队伍管理情况,全面摸准盘清全区工贸企业重点隐患底数,着力防范化解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要强化塔吊、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安全整治,强化作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施工和违规操作等情形。要形成建筑施工企业自治与行业监管互补的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并通过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辖区建筑施工领域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4.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深入落实《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检查燃气安全监管机制是否健全,管道老化、违章占压,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情况;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排查整治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场站、管道等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及老旧管道改造和违章占压等隐患治理情况,检查餐饮等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燃气报警装置落实情况。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严格查处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燃气重点场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制度,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巡查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5.强化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汽配城、林安物流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伍,2022年底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聚焦老旧小区、自建房、电动车、外墙保温

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村级火灾,升级改造消防设施,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区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集中管理,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6.强化综合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临村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针对风险和隐患桥、隧、点、段,制定完善整治提升计划,实现重大隐患存量清零。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卧铺客车、载重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重点监管。严格落实对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对企业的考核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对“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予以曝光。

7.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特种设备、校园、房屋、危险废物处置、商贸成品油、民爆、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以及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密集场所、技工培训机构、宗教场所、水利设施等方面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项安全整治工作。

(七)开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与防御能力建设

1.实施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开展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完成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开展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及区内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重点设备设施、电力设施、广告牌等开展自然灾害影响的风险点普查,形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辅助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2.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修订印发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体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全区调查评估,形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

3.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紧紧围绕“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全力提升现有的三防体系,确保不发生因风、冻、水灾、旱灾造成较大损失。开展易涝风险区、水库河道等防洪、排涝综合整治,梳理完善水库、河岸险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和保障措施。实施防汛抗旱监测预警智慧化工程。

(八)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1.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及十堰市有关规定,全面分析灾害事故类型,提前预判灾害事故影响范围,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数据库,实现政府、部门、村(社区)、预案有效衔接。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应急资源储备工作,编制、修订和完善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企业与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衔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家评审、备案、公告等工作,提高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推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全面开展。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监管执法为抓手,推动部门、街道、村(社区)、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加强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事后分析研判、总结评估,及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调整修订、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救援能力与事故应急处置相匹配、救援队伍类别与事故灾害类型相匹配、响应级别与事故灾害分级相匹配。

(九)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管理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整理物资储备情况,从储存数量、种类、轮换周期、资金保障、出入库登记等方面规范物资储备管理,建立全应急物资储备“一本账”。

2.建立全区救灾物资信息管理平台。基于省、市、区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信息共用共享平台,实现救灾物资线上申请调拨、运输进度跟踪等功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管理和调拨制度。根据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需求,优化储备规划布局和方式,合理增加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应急物资装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实行动态管理,保证物资的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应急物资装备“拉得出,用得上”。

(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促进作用

1.继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继续开展创建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总结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经验,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稳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供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2.强化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部门科学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专项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探索利用网络开展线上安全生产网络宣传教育,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网上培训,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培训服务。

3.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通过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全民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群众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向群众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救援能力专业化、社会化工程

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消防救援、抗洪抢险、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动员应急抢险队伍有序参与救援,提高应急救援救灾专业化水平。通过不同渠道和形式,引导民兵、医务人员、应急志愿服务者等具有一定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加入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和应对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专业和就近应战优势,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效率。

2.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机制。强化区、街道、村(社区)三级灾害信息员灾情联报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3.加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全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工作经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管委会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建立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确保队伍正常运作。二是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进一步优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合理增加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应急物资装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实行动态管理,保证物资的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应急物资装备“拉得出,用得上”。

三是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白浪街道、区应急管理局、区文教卫局加快避难场所的建设,力争在具备条件的学校、广场等场所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的应急设施,为群众应急避险提供安全保障,2025年完成9个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二)应急管理能力水平提升工程

1.加强干部队伍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纳入应急管理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批组织全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定期开展轮训,提高全区应急管理队伍的安全风险意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2.强化执法监察能力建设。加强相关部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考核培训、巡查检查、现场执法等各项机制;严格执法类人员的准入门槛,对新招录人员,全部实行执法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配足配强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打通基层和上级决策与执行的通道。

(三)防灾减灾救灾短板夯实工程

1.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基础,建立群测群防与技术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模式,继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全面实现对灾害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控制,提升地质灾害事故监测预警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2.加强森林火险监测。加快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建设森林火险视频监测设备,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坚决从源头上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3.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设施和系统建设,将地质灾害监测由人工巡查监测转向专业仪器监测,提高监测精准度。对预警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规范监测工作流程,排查仪器误报情况,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为地质灾害的治理和应急救援提供有效的实时监测数据。

(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

1.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印发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建立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体系,开展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及区内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重点设备设施、电力设施、广告牌等开展自然灾害影响的风险点普查,形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辅助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2.加固市政设施工程。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风险评估和排查,制定城市桥梁加固改造计划,实施城市桥梁加固改造和公路桥梁安全保障专项整治提升工程。

(五)防汛抗旱水利能力提升工程

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实施河流整治工程,消除水利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实施重点路段排涝建设,加强内涝整治,消除易涝点。

(六)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根据省、市、区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全面开展中小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对全区登记在册的4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资金加快治理进度,对治理进度定期跟踪督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新增地质灾害点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进行综合治理,切实解除对人民群众的威胁。

(七)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程

1.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群众工作生活中常遇到的、关注的安全常识,以“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主题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文化“七进”等活动,向群众普及安全知识,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搭建更加顺畅的沟通渠道,让社会公众更加关注安全、重视安全,同时促进更多的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贯彻国家相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全区各行业、各部门深入开展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培训教育活动,将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纳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举办专题培训班,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开展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八)森林火灾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1.健全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衔接好“防”与“救”责任链条,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现场指挥体系和协调机制,坚决防范森林重特大火灾发生。

2.坚持“源头治理”,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地面巡护力度,开展“五清”行动,加强对森林防火区的火险隐患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设置护林检查站,督促进山作业、游玩的人员以及林区内工作人员落实防火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

3.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物资装备建设。加大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防火隔离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森林消防水池等防火设施建设,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方式,进一步提高森林火险监测预警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白浪街道、村(社区)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建设,满足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

五、保障措施

“十四五”期间,必须加强政策引导,确保资金投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形成长效机制,保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建设任务有序开展

各部、委、办、局,白浪街道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有关建设任务有效落实,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如期完成。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引导企业、社会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风险防控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按规划进度实施。

(二)加强谋划,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依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投资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坚持把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公共安全投入预算,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公共设施建设规划,解决制约安全发展水平的突出问题。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合理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升城市运行的安全水平。

(三)强化考核,压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形成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制度,全面科学优化考核标准,建立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日常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责任制目标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活动,充分运用督查、警示、约谈、通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打好监管“组合拳”。运用好考核评估结果,对工作实绩突出的要予以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切实发挥奖励表彰的激励导向作用和问责惩处的警醒督促作用。

(四)加大投入,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体系

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计划,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督促辖区企业保证安全投入,加强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设施和装备投入。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的资金支持,依靠科技推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加大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较好的部门和企业,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推动建立安全产业培育资金,推动安全产业化。积极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加强对社会和金融资本的引导,构建政府、企业及社会多元化投入保障体系。

(五)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安全准入

根据我区产业发展规划,依法提高企业安全准入条件,淘汰落后产业、工艺、设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源头上杜绝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设备设施进入生产领域。规范并加强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安全中介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投入、部门支撑的三方合作机制,多元化培养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精炼、多层次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执法和科研队伍。引进高层次安全科技人才,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

提高对安全生产的专业支持,在危险化学品、建筑、工贸、道路交通、民爆等高危行业以及大、中型企业广泛推广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七)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分解落实规划实施任务,把规划的内容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本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对有关单位的规划实施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和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管委会考核各单位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有关部门要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考核。

(八)广泛宣传、引导全民参与

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以及村(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作用。拓宽社会参与和监督渠道,加大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引导媒体加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制度,加大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力度。保障从业人员正当的安全生产权益,确保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正常行使。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库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