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通报制度

索引号
000014349/2021-1086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20日 09:57:25
发布机构
十堰日报
文号

为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约束力,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近日,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我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推动审查制度扎实落地。
  制度明确,自2021年起对各县市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重要情况同时抄送市政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召开联席合议、新增政策措施审查、问题整改及举报投诉查处、第三方评估等情况。通报实行季度和年度通报制度,重大情况、特殊情况随时通报,由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实施,每年通报累计次数不少于4次。要加强通报结果的运用,通报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和营商环境工作考核。
  制度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从营造公平竞争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通报制度的重要意义,提升认识,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提升效果。要对照通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迅速组织整改,并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采取切实措施,强化长效制度机制建设,及时预防、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通讯员 孙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