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十开征预告〔2025〕1号)

索引号
jjkfq/2025-08959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10:34:58
发布机构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号
十开征预告〔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白浪街道柯家垭村马路村白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G316十堰城区黄连垭至艳湖段新建工程项目(一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白浪街道柯家垭村集体所有土地3.8608公顷(合57.9120亩)马路村集体所有土地12.7015公顷(合190.5225亩)白浪村集体所有土地1.4766公顷(合22.1490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合计18.0389公顷(合270.5835亩)征收土地地块一、二位于柯家垭村,东至马路居委会,南至柯家垭村,西至顾家村,北至东方国际园及亨运驾校。地块位于柯家垭村、马路村、白浪村,东至余家湾水库,南至马路村林地,西至柯家垭村,北至襄渝线铁路。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用G316十堰城区黄连垭至艳湖段新建工程项目(一期)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项规定公共利益情形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工作安排,本公告发布后,由白浪街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鄂人社发〔20152号)等有关规定,本公告发布后,白浪街办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白浪街柯家垭村马路村白浪村,并已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sygxq.gov.cn)予以公布。

对公告中有关事项进行咨询和解释的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0719-831156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