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第二条、第四十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将十堰市2023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批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地位于白浪街道办事处方块村、马路村、小河村境内,征地总面积为0.9772公顷(合14.658亩),A块位于方块村,面积0.1821公顷(合2.7315亩),西邻十堰市明城汽车线缆有限公司,东临十堰明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B块位于马路村,面积0.0485公顷(合0.7275亩),西邻十堰市明城线缆有限公司,东临明想置业公司;C块位于小河村,面积0.4246公顷(合6.369亩),北邻白浪东路,南临十堰林安国际会展中心;D块位于方块村,面积0.322公顷(合4.83亩),北邻十堰市隆泰源工贸有限公司,南临十堰森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详见现状图)
二、拟征地目的
为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A、B、D块拟征地用途为工业用地;C块拟征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三、有关事项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土地范围内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并测算有关费用,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3、对公告中有关事项进行咨询和解释的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0719-8311567。
特此公告。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