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十财社规〔2018〕95号)、《关于分解落实“稳经济30条”涉及人社部门工作任务的通知》(十人社函〔2023〕11号)精神,区人社中心开展了相关补贴申报工作,经审核无异,现对拟享受2023年一季度个人首次来堰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5月29日。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向区人社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19-8319757。
附件:1.经开区2023年一季度个人首次来堰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公示明细表(第一批)
2.经开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人员公示明细表(第一批)
区人社中心
2023年5月18日
附件:附件1:经开区2023年一季度个人首次来堰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公示明细表(第一批).xlsx
附件:附件2:经开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人员公示明细表(第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