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省级民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十财社发【2019】178号)文件精神,市级财政下达我区中央、省级农村低保、五保精准扶贫补助资金7万元,因我区无国家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供养补助,相关政策及资金拨付明细详见附表。
附件:1.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省级民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3.五保供养金发放明细表
附件:关于下达省级民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附件:十政办发【2018】33号
附件:2019年1-4五保供养金发放明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