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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堰高新技术开发区
--------  建设工程报建与招标投标工作指南  --------
 
    九、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须知
    1、招标人根据项目资金来源确定招标方式,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招标公告”(附件四)或“投标邀请书”(附件五)范本,认真填写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备案后,按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2、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通过规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招投中心发布公开招标信息。
    3、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和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4、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均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质量要求、开工竣工日期、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报名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以及获取资格预审
文件、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5、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3日前,招标人必须将“公告”或“邀请书”报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备案,不符合要求的,招投标管理机构自收到备案材料起3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十、投标资格审查须知
    1、采用公开招标的程序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向招标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附件六),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投标报名表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2)报名单位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送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有:
    A、资格预审申请书;
    B、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入市登记证书、资信证明、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其他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专业证书等。所列证件均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C、资格预审文件和预审申请书中规定的其他内容和材料;
    (3)招标人对报名单位报送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4)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之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5)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可以综合考虑投标申请人的业绩、信誉,按照择优的原则,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6)投标人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放前,将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名单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2、采用邀请招标的程序及要求:
    (1)招标人在办理招标备案时,可自主确定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并向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2)招标人可以对邀请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接受邀请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送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同公开招标);
    (3)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放前,将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名单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十一、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件须知
    1、编制时间: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办理招标备案手续以后。
    2、编制单位: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3、编制要求: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附件三),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明确填写投标须知、工程综合说明、工期及质量要求、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方式,工程价格及其计价依据,对投标单位的要求,评标、定标办法,招投标工作的日程安排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
    4、审查备案,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必须在发出3日前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查是否存有违法违规或歧视性条款。批准备案以后方可发放。
    5、发放要求: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后,应当认真核对无误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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