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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报建与招标投标工作指南  --------
 
    三、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l、国家规定,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的建设工程必须招标;湖北省规定,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招标。
    2、具体按湖北省规定执行。即凡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不论其投资性质和资金来源渠道如何,都必须招标。
    3、可以不招标的范围:下列情形可不进行招标,但必须报经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
    (2)抢险救灾工程;
    (3)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上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4)特殊造型设计,特殊专利、专有技术设计或施工的工程;
    (5)停建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6)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7)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须知
    1、报建范围:凡规定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论其投资性质和资金来源渠道如何,均需报建。
    2、报建条件: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文件批准后。
    3、报建单位:建设单位。
    4、报建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5、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附件一);
    (2)建设单位按报建表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并准备有关批准文件及资料;
    (3)建设单位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送报建表(一式三份),提交立项批准文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
    (4)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查、登记;
    (5)建设单位取回报建表。
    五、工程施工招标需具备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了项目审批手续;
    2、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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